交通事故专案部主任
刘涛律师
现执业于天津东方(临沂)律师事务所,担任交通事故专案部主任。
律所总所成立于 1988 年,是全国首家合作制律所。律师秉承 “不信不立,不诚不行!精法以专业” 的执业理念,主要擅长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业务。
刘涛律师深耕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赔偿领域,已处理上百件该类案件,
业务范围涵盖: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复核与申诉;骨折、重伤、伤残类复杂人伤理赔,指导开展误工期、护理期、营养期 “三期鉴定”,保障赔偿项目完整、赔偿数额计算准确;处理保险公司拒赔、少赔、拖延理赔,通过谈判、诉讼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;针对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事故,提供交通肇事刑事辩护,争取不起诉或无罪判决。
经办典型案例
李女士交通事故受伤案件:
李女士因交通事故造成膝关节十字韧带损伤,保险公司以伤情较轻不构成伤残为由拒绝赔偿。经律师介入,结合手术情况鉴定为十级伤残,代理当事人起诉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,最终帮助当事人拿到十余万元赔偿款。
张女士交通事故受伤案件:
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引发事故,经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,造成张女士踝关节损伤,肇事方无车辆保险且拒不赔付。律师介入后,伤情鉴定为九级伤残,代理张女士起诉肇事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,成功取得二十余万元赔偿。
胡先生亲属交通事故死亡案件:
胡先生女儿遭遇交通事故身亡,肇事方被认定全责,肇事司机为未成年人且驾驶他人车辆,对方拒绝赔偿。律师代理胡先生,开展调查取证,将肇事司机与车主一并起诉,帮助当事人获赔一百余万元。
专注交通事故与人身损害赔偿纠纷。擅长事故责任复核、人伤理赔、保险维权及交通肇事刑事辩护,经办上百起相关案件